发布时间:2023-03-17 03:05:42 | 中职招生网
职校招生网讯 5月15日,山东大学公布了2019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该校今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
山东大学2019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山东省有关文件要求,山东大学2019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着力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突出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
招生计划及专业
山东大学2019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专业如下:
注: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类别的专业。
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19年夏季高考报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
1.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表现良好,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 报考A、B类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达到10A;报考C类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6A,且其他科目均为B。
3. 报考A、B类考生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年级前10%(文理分别排序);报考C类考生不低于年级前30%。
对于生源特别优秀的中学,以及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异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的考生可适当放宽(需提供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5月21日前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
2. 考生按要求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陈述(亲笔手书,不超过2000字);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3)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考模考成绩(包括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
(4)各类获奖证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并通过报名平台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中学须对上述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 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结合考生所在中学生源质量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山东大学考核的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确认、交费并打印准考证。
4. 学校考核:通过资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参加山东大学组织的测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初试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复试采用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素质及综合素养。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 08:00-10:00
笔试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面试时间:2019年6月17日 全天
面试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信息楼
5. 公布资格考生名单:山东大学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根据学校测试成绩,分类别确定资格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录取办法
1. 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山东省文科前5000名;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山东省理科前15000名。报考C类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不低于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2. 获得资格且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3. 考生只可填报一个类别的专业,对进档考生,山东大学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山东大学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折算满分100分)×6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满分100分)×3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满分100分)×1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10分、B=8分)。
其他
1. 山东大学2019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材料审核、资格认定及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山东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山东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山东大学相关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31-88363366)。
4.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5.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9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
咨询电话:0531-88364787
传真:0531-88564787
职校招生网讯 7月27日,山东省招考院发布了关于调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详情如下文。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专业主考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规范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专业调整工作的平稳过渡,本次专业调整仅限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调整,专业计划和主考院校均不做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自2018年12月1日起,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不再接收新考生报考,新、老考生均须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报考手续,按照原专业计划选择报考课程。报考合并专业的新考生可自行选择合并前的专业计划报考。待全国自考专业规范公布后,再进行相关专业计划的调整和课程对顶。
三、2019年1月1日以后申请毕业的考生,全省统一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毕业证书。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专业调整过渡期间,如考生个人申请,也可以按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申请办理毕业证。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毕业证书。
四、为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与国家继续教育专业目录协调统一,有利于考生今后的升学就业,建议考生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向县(市、区)考试机构、助学院校、考生广泛宣传,加强业务沟通、协调,妥善安排此次专业调整事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本次专业调整的顺利实施。
附件:1.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表(专科)
2.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表(本科)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