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8 21:51:27 | 中职招生网
学生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就业,不仅仅是有一个发展前景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良好的专业只是学生的基础,并不能说学生的未来就业就一定好,决定学生以后就业是否良好的一面就是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是否过硬,能够独当一面成为一个有技术有品质的职业技术人员,这才是学生所要具备的特质之一,这个特质能够更好的帮助学生就业和发展,也是学生以后走的更高更远所要具备的特质之一,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快速发展和成长。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备注 |
100300 | 农村医学 | 3年 | 1、招生报到人数不达30人的专业,已录取学生转入其它专业就读。
2、农村医学专业限招省内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
100100 | 护理 | 3年 | |
101100 | 药剂 | 3年 | |
101800 | 中药 | 3年 | |
102100 | 生物技术制药 | 3年 | |
90100 | 计算机应用 | 3年 | |
101900 | 中药制药 | 3年 | |
181400 | 老年人服务和管理 | 3年 |
招生对象
(1)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2)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
录取方式:我校实行“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并轨的招生录取方式。对五年一贯制和学前教育、医学类专业凭中考成绩录取。其他专业可凭初中毕业证和身份证到学校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报到人数向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学生可获得的资格证书:学校实行专业证书与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制度,批准成立了云南中医药职业技能培训站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云南省第223职业技能鉴定所),同时还是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单位。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可选择相应的培训项目,考试合格后获得英语、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以及相应的初、中、高级医药商品购销员、保健按摩师、养老护理员、美容师、公共营养师、药物人员、中药制药人员、药品生产人员、营养配餐人员、药房辅助人员、药剂人员、计算机操作员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升学:我校的中专毕业生,当年可参加全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考试即“三校生”考试(成人专科参加成人高考),学生填报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药学系的上述专业志愿(成人专科填报云南中医学院志愿),成绩达到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即可升入我校大专学习。2022年起,学校又与“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办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大专,开设“护理”、“药学”两个专业;均在我校上课,分别获取这两个学校的大专毕业证。
资助政策及优惠
(1)凡全日制在校就读符合国家政策的学生,每生可享受3年共计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完成学业;
(2)在校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一次性获得4000元的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3)农村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就读我校可按比例申请减免2年学费(具体按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对特困学生,学校可提供一定的勤工俭学岗位。
收费标准:三年制各专业学费5600元/年,五年制大专各专业6200元/年,三年制大专学费8000元/年。
学生的教育可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在很多职业教育学校看来,只是将学生的专业教育好了不就行了吗。但是我们要在这里对这些学校说,这些理念是错误的,我们不仅仅要给学生一个良好的专业技术,更要给学生一个良好的三观以及优秀的思想品质,这就是我们学校需要教育给学生,不仅仅只有专业,还有其他能够辅助学生在未来能够成长的更好的东西。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1.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办学定位,稳定招生规模,聚焦内涵发展。
2.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中职招生网
坚持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原则,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 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求定发展,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 规模。
3.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1、由招生办按上一年度招生规模和录取报到情况拟定招生计划;2、各教学系(部)提出修改建议;3、招生办根据原则和办法审核、平衡、沟通;4、上报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并最终审核,5、上报省教育厅。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我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
3.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5.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按照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7、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校后均可自由选择专业,各专业无人数限制,不考试、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8、报考我院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9、我院艺术类专业与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10.报考我院英语专业考生进校后不须再加试听力。
11.我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毕业与就业
1、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2、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设立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学院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奖、贷、助学金制度
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政策,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院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