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8 21:55:45 | 中职招生网
音乐表演专业主要学:声乐、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舞台表演、合唱与指挥、形态与舞蹈、曲式与作品分析等。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指挥或演唱(奏)的能力。
课程有重奏(管弦)、合奏(管弦)、合唱、表演、复调学概论、钢琴基本结构与调律、意大利语语音、德语语音、声乐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艺术、中外流行音乐简史、词曲创作与分析、管弦乐队排演、钢琴音乐文献、电子管风琴即兴演奏、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乐队片段)、流行音乐演唱、多声部作品演唱、形体与现代舞蹈、音乐剧表演(含台词)、流行音乐乐器演奏、声乐演唱、合奏(流行)、中国乐器演奏、重奏(民乐)、合奏(民乐)、民族器乐概论、民族器乐创编、电子管风琴演奏、钢琴演奏(电子琴)、民族声乐演唱、民族声乐钢琴伴奏、钢琴(手风琴)演奏。
截至2021年,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电子商务,环境艺术设计,社会工作,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直播与运营,云计算技术应用,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省教育厅和省妇联共管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该校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专业设置按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学院单招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21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条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一条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凡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它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以上内容参考 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官网-招生信息 , 百度百科-河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中职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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