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11 07:16:01 | 中职招生网
各个学校有所不同,以吉林大学为例。
1、转专业一般规定: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专业推荐,经转入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但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本科三年级及其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其以上者,自费转入公费者,无正当理由者,均不得转专业。一般须报学校教务部门审批或备案。
2、办理转专业手续: 中职招生网
(1)每年6月的第一周,各学院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可接收学生专业和拟接收人数,接收条件及建议考试科目等,由学校教务处向全校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公布。
(2)每年6月的第二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院(系)转专业审批表》,按照自己意愿只能选择两个拟转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交转出学院审批。
(3)每年6月的第三周,学校按学部共同课程安排转专业考试,公布考试成绩,相关学部组织召开相关学科的教授会议,对成绩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并打分,在合格人选中择优选择,按接收能力的上限比例推荐给相关学院。
(4)每年6月的第四周,相关学院按照应接收人数和学部教授会议推荐意见确定录取人选,教务处将初步意见向学生公布。
(5)每年七月的第一周,学校对被确定录取的学生进行一次性审批。
扩展资料
禁止转专业规定
1、国家“基地”专业的学生,但按“基地”滚动培养规定调整者除外;
2、委托培养、委托代培,定向培养、保送生、特招生,专科升入本科学生;
3、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4、学生入学满一学年的学生(“软件学院2+2模式”转专业除外);
5、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到其它纪律处分的学生;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中专可以转专业。
中学转专业介绍如下:
中专是属于教育部门管理的,读中专的学生一旦录入学籍了,其信息就已经进入了教育系统,不能随意更改的。因此想要转专业必须满足一些必要的条件才可以。
中专转专业要求介绍如下:
一般需要在合适的时间提出申请、写好理由,然后提交上去,审核通过才有可能转专业成功。今天职校老师就为大家解答该问题。
一般而言,在中专一年级结束之前,就可以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的申请,需要经过学校同意并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正式开始学习新专业。
在进行中专录入学籍后转专业时,需要优先考虑与原专业相近的专业类别,比如,从旅游专业转换到酒店管理专业。这样可以让学习过程更加自然流畅。
如果想要进行中专学籍转专业,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成绩。一般来说,要求在原专业的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并且有足够的时间和学习能力来适应新的专业内容和课程。
中专录学籍的影响介绍如下:
中专录完学籍后转专业会对学生的学业和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学业上、职业发展上。中专录完学籍后转专业,原本的学业规划可能会被打乱,需要重新进行调整。如果没有及时有效地调整,可能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中专录完学籍后转专业,新专业的学习内容和职业方向会有所变化,需要重新适应职业的要求和市场需求。学生在提出申请前进行充分考虑和了解,并且在转专业后适时调整自己的学习规划和职业发展方向,以达到更好的成效。
大家在进行转专业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真正的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延误。并且可以寻求学校或者老师的帮助和指导,了解具体的情况和流程,以便更好地完成转专业手续。
中专想转学怎么办:需要达成一定的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校)就读的非毕业班学生(不含一年级上期),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或二年级上学期开学前允许转学。新转学校所学专业必须与原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具体转学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校)就读的非毕业班学生(不含一年级上期),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或二年级上学期开学前允许转学。
2、新转学校所学专业必须与原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转学理由必须如实填写。
4、申请转学的学生必须先办理手续再入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5、申请转学的学生必须学习经历连续,学习成绩齐全。
6、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能转往普通中学,普通中学可转向中职学校。
7、转学办理程序:申请转学学生持原学校转学证明(外地学校转入的需由当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到转入学校提出申请,领取《转学申请表》;双方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持《转学申请表》到教育局职成处办理手续(普通高中转出的学生须先到市教育局中教处办理手续)。
确定要转的情况下你得按着如下的流程走:
1、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
2、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
3、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
某些要求下不能转: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5、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6、无正当转学理由的。